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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促记忆 | 中国贸促会同德意志经济东方委员会签订新中国—联邦德国第一个民间贸易协定
前言
2022年是中国贸促会建会70周年。“中国贸促”微信公众号现推出“贸促记忆”专栏,展示中国贸促会历史上的精彩瞬间。本期将向您介绍中国贸促会同德意志经济东方委员会签订新中国—联邦德国第一个民间贸易协定。
中国贸促会同德意志经济东方委员会
签订新中国—联邦德国
第一个民间贸易协定
1957年9月5日至28日,联邦德国德意志经济东方委员会组织工商界代表团访华,并与中国贸促会签订新中国和联邦德国第一个民间贸易协定
1957年9月27日,中国贸促会和德意志经济东方委员会在北京签署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德意志经济东方委员会贸易协定
德意志经济东方委员会是1952年10月9日由联邦德国的俄国委员会、东亚协会、联邦德国工业联合会等经济团体与联邦经济部共同组成的,主要任务是协助联邦德国政府与东方国家(指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和发展贸易关系。
1957年5月,中国贸促会代表团访问联邦德国期间,向德方当面发出邀请,欢迎其代表团访华。1957年9月5日至28日,德意志经济东方委员会代表团一行9人来中国先后访问了北京、东北和上海等地,代表团中包括钢铁工业和机器制造业代表,也有专门经营中国产品的“中国通”和银行、保险专家。
在北京期间,中国贸促会同德意志经济东方委员会签订了新中国—联邦德国的第一个民间贸易协定。
这个为期一年的贸易协定,为拓展中国、联邦德国间的贸易发挥了开创性作用。两国在1958年的贸易额陡升至1.86亿美元,而在此之前只有几千万美元。2、中国贸促会团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建会70周年大会暨全球贸易投资促进峰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3、【法治日报】外国政要肯定中国贸促会积极贡献 望与华深化合作推动可持续发展
4、【21财经】各国商协会共话新机遇,中国开放的大门将越开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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